关于发布《床旁便携式可视化鼻肠管留置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由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归口,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丽水市中心医院)申请的《床旁便携式可视化鼻肠管留置技术规范》团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标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浙数医〔2024〕2号)等有关规定,发布稿在公示期无异议后,经“标委会”主任签名同意,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审批,现批准发布,自2026年8月14日发布,于2026年9月14日正式实施。
以本会文件形式予以发布并公告,发布公告平台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网(http://www.zsmm.org.cn/),以方便用户和消费者查询团体标准信息,为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提供支撑。
现予公告。
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
2026年8月14日

浙数医【2026】21号-关于发布《床旁便携式可视化鼻肠管留置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