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医疗机构抗凝药学门诊服务规范》团体标准拟发布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省等标准化有关规定,按照本会规定,2025年5月10日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召开技术审查会,组织专家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申请的《医疗机构抗凝药学门诊服务规范》团体标准项目进行技术审查,经答辩,专家组论证后一致通过。经审批,现对该项拟发布标准在本会网站予以公示。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项拟发布团体标准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1日),以实名制将意见反馈至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

联系人:紫  苏    文  术

电  话:0571-8585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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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医疗机构抗凝药学门诊服务规范》拟标准发布稿.pdf


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

2025年5月26日 

浙数医【2025】15号-关于对《医疗机构抗凝药学门诊服务规范》团体标准拟发布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