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信息系统功能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标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浙数医〔2024〕2号)等有关规定,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经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简称“标委会”)组织专家立项审查论证一致同意、立项公示无异议等程序,现经“标委会”主任委员、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审核签发,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申请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信息系统功能规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申请的《成人住院患者血糖数智化管理规范》两项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团体标准,由本会批准发文正式立项。详见附件。
请申请单位牵头并联合其他机构研制完成,严格按照国家、省、学会等团体标准有关规定及“标委会”专家、立项论证专家意见要求,在计划执行中加强协调,成立起草工作组,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尽快组织标准编写,强化编制质量管理,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技术审查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按期完成发布任务。
附件:2025年第三批团体标准立项信息表
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
2025年5月5日
浙数医【2025】12号-关于批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信息系统功能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