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甲状腺超声影像辅助分析软件 算法性能测试方法》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标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浙数医〔2024〕2号)等有关规定,经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简称“标委会”)组织专家立项评审论证通过、立项公示无异议等程序,浙江德尚韵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甲状腺超声影像辅助分析软件 算法性能测试方法》、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申请的《医疗机构抗凝药学门诊服务规范》、西湖大学医学院附属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申请的《静脉血栓栓塞症防控区域互联互通数据交互规范》三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由本会批准发文正式立项。详见附件。

请申请单位牵头并联合其他机构研制完成,严格按照国家、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标委会专家意见,在计划执行中加强协调,成立起草工作组,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尽快组织标准编写,强化编制质量管理,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技术审查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按期完成发布任务。

附件:2025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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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数医【2025】1号-关于批准《人工智能医疗器械 甲状腺超声影像辅助分析软件 算法性能测试方法》等三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