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单克隆免疫球蛋白鉴定和分型实验室检测室间比对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标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浙数医〔2024〕2号)等有关规定,经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简称“标委会”)组织专家立项审查论证一致同意,经“标委会”主任委员、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审核签发,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两个单位共同提出并申请的 《单克隆免疫球蛋白鉴定和分型实验室检测室间比对指南》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团体标准,由本会批准发文正式立项。详见附件
请二家申请单位共同牵头并联合其他机构研制完成,严格按照国家、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标委会专家意见,在计划执行中加强协调,成立起草工作组,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尽快组织标准编写,强化编制质量管理,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技术审查工作,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按期完成发布任务。
附件:
1.浙数医【2024】17号-关于批准《单克隆免疫球蛋白鉴定和分型实验室检测室间比对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