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人工智能甲状腺超声图像处理软件数据采集、整理及标注规范》等两个团体标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现《人工智能甲状腺超声图像处理软件数据采集、整理及标注规范》与《人工智能卵巢超声图像处理软件数据采集、整理及标注规范》两个团体标准,已经完成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和审查等标准制定流程,准于2023年6月1日发布,2023年7月1日实施。
现予公告。
附件:团体标准发布信息
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
2023年6月1日
附件:团体标准发布信息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起草单位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1 | T/ZSMM 0001-2023 | 人工智能甲状腺超声图像处理软件数据采集、整理及标注规范 | 浙江德尚韵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濮阳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浙江师范大学等 | 2023年6月1日 | 2023年7月1日 |
2 | T/ZSMM 0002-2023 | 人工智能卵巢超声图像处理软件数据采集、整理及标注规范 | 海盐县南北湖医学人工智能研究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德尚韵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师范大学等 | 2023年6月1日 | 2023年7月1日 |
数理医【2023】10号-关于发布《人工智能甲状腺超声图像处理软件数据采集、整理及标注规范》等两个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 2023年6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