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人工智能甲状腺超声图像处理软件数据采集、整理及标注规范》等两个团体标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现《人工智能甲状腺超声图像处理软件数据采集、整理及标注规范》与《人工智能卵巢超声图像处理软件数据采集、整理及标注规范》两个团体标准,已经完成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和审查等标准制定流程,准于2023年6月1日发布,2023年7月1日实施。

现予公告。

 

附件:团体标准发布信息

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

2023年61  


附件:团体标准发布信息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起草单位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T/ZSMM 0001-2023

人工智能甲状腺超声图像处理软件数据采集、整理及标注规范

浙江德尚韵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濮阳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浙江师范大学等

2023年6月1日

2023年7月1日

2

T/ZSMM 0002-2023

人工智能卵巢超声图像处理软件数据采集、整理及标注规范

海盐县南北湖医学人工智能研究院、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德尚韵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师范大学等

2023年6月1日

2023年7月1日

 

 

数理医【2023】10号-关于发布《人工智能甲状腺超声图像处理软件数据采集、整理及标注规范》等两个团体标准的公告.pdf


 

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                       2023年6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