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奖项评选办法
(经2017年6月27日理事长办公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激励会员投身数理医学科研,促进学会健康有序发展,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设立杰出成果奖、优秀组织奖、青年科学家奖三个奖项,奖励在学术研究、成果转化、组织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会员。
第二条 自2017年起,三个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每个奖项设获奖者一名。获奖者将获得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和奖励现金,其中杰出成果奖的获奖者可获得人民币10万元,优秀组织奖和青年科学家奖的获奖者可分别获得人民币5万元。
第三条 三大奖项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会员,其中青年科学家奖的候选人应在45周岁以下;
(二)热心学会工作,对学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在学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公认的重大成果,或在学会的组织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第四条 获奖人的产生,采取会员推荐(自荐)和专业委员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并由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具体程序为:
(一)每年8月份,在学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奖项评选通告。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述条件的,均可被推荐或自荐。自通告发布之日始,一个月内征集推荐材料。同一年度,一名会员只能被列为一个奖项的候选人。
(二)奖项评选委员会通过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全面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者名单,并报理事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最终评选出每个奖项的获奖者。
(三)未能获奖的候选者可以成为下一届候选人。候选人最多连续三届,如三届仍未入选者,可相隔一届后再被推荐。
第五条 评选委员会由具有良好学术声誉的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
第六条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允许奖项空缺。评选结果在评选结束后1个月内公布。
第七条 奖项的颁奖仪式可安排在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当年的重大活动中进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数理医学学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